1、周末不給加班費違法,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4、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5、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二、勞動法規定的加班時間
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每月的勞動時間和加班時間,但是明確規定了每周的工作時間,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44個小時,加班時間每日不超過3個小時,每月不超過36個小時。
不管什么時候的加班,都需要支付加班費,并且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更高。但是如果單位要求員工加班,還拒絕支付員工加班費,員工有權要求其支付,并且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同時還可以去找新工作,并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