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產假了還能休年假嗎
1、對懷孕女職工而言,可以既享受年假也享受產假。
2、依法休產假是懷有孩子的女性工作人員的基本權利。依法休產假是法律賦予懷孕女職工的特殊權利,任何單位、個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不準休產假。不準休產假就是違法勞動法的。
3、法定年休假,是指對一個企業、單位對公司內符合休年假條件的員工允許休息規定的時間,這個時間事公司規定的天數,在這個時間段內休息,可以享受帶薪休假。每年一定天數的帶薪假期。勞動法規定,所有用人單位,在單位內職工連續工作1年,都是可以享受年假且帶薪休息。
4、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二、職工年休假與其他假期的關系有哪些
1、單位職工除了休年假的權利還有享受結婚的假期、生孩子的假期、回家看望親戚的假期等權利。這些假期都是帶薪假期。如果用人單位的職工享受寒假、暑假,且寒假、暑假總天數大于年假天數,則不再享有年假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的職工享受寒假、暑假,且寒假、暑假總天數少年假天數,用人單位需要補足年假的天數。
2、在有幾種情形下,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用人單位的職工享受寒假、暑假,且寒假、暑假總天數大于年假天數,則不再享有年假的權利。
(2)單位職工請事假一年內累計超過20天,事假期間單位沒有扣除職工工資的。
(3)用人單位職工工作時間沒有達到20年的,請病假累積超過2個月的;如果工作年限2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