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末位淘汰給賠償嗎
要看是否有勞動合同的約定,可以末尾淘汰制,如果未約定,公司無權以此和你解除勞動關系,你可以向公司要求經濟賠償。標準:工作一年補一個月工資,雙倍賠償。如果你們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有約定,你這樣的情況如果按不適合崗位,調整崗位或培訓后,仍然無法勝任的,提前1個月通知你(未提前1個月通知的,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給予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40、46、47、87條。
末位淘汰與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直接等同,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遵循法定的程序。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通過“末位淘汰”等形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由此看來末位淘汰是一把雙刃劍,特別是對于單位來說,因為有勞動合同,所以單位不能夠通過其他手段解雇一個員工,“末位”與“不能勝任”可不是一種含義,所以單位還是會有所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