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發現前夫有婚外遇還可以要求賠償嗎
可以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賠當其過的意見、一方出軌、而另一方要求離婚、并要求精神損失費賠償、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之后再去追究前夫婚外遇情況,要求對方給自己相應經濟賠償是可以,但是難度也會比較高,且需要一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