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崔爽
為切實加強網絡暴力信息治理力度,營造良好網絡生態,7月7日,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并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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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所涉網絡暴力信息,是指通過網絡對個人集中發布的,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以及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的道德綁架、貶低歧視、惡意揣測等違法和不良信息。
根據規定,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健全賬號管理、信息發布審核、監測預警、舉報救助、網絡暴力信息處置等制度。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強化網絡用戶賬號信息管理,防止假冒、仿冒、惡意關聯網絡暴力事件當事人進行違規注冊或發布信息,協助當事人進行個人賬號認證。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根據歷史發布信息、違規處置、舉報投訴等情況,動態管理涉網絡暴力重點賬號,及時采取干預限制措施。
規定指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信息的,應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限制傳播等處置措施。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強化直播和短視頻內容審核,及時阻斷涉及網絡暴力信息的直播,處置含有網絡暴力信息的短視頻。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加強信息內容真實性、合法性審核,不得渲染炒作網絡暴力事件,新聞信息跟帖評論實行先審后發。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蹭炒熱度、推廣引流、故意帶偏節奏或者跨平臺搬運拼接虛假信息等惡意營銷炒作行為。
規定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完善網絡暴力防護功能,提供一鍵關閉陌生人私信、評論、轉發和消息提醒等設置。用戶面臨網絡暴力風險時,應當及時發送系統信息,提示其啟動一鍵防護。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完善私信規則,允許用戶根據自身需要設置僅接收好友私信或拒絕接收所有私信。采取技術措施阻斷網絡暴力信息通過私信傳輸。
另外,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專門的網絡暴力信息快捷投訴舉報入口,開通網絡暴力信息投訴舉報電話,簡化投訴舉報程序。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優先處理涉未成年人網絡暴力信息舉報。
按照規定要求,對組織、煽動發布網絡暴力信息的網絡機構,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依規采取警示溝通、暫停商業收益、限制提供服務、入駐清退等處置措施。
網絡用戶違反規定的,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依約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賬號功能、關閉注銷賬號等處置措施;對首發、多發、組織、煽動發布網絡暴力信息的,采取列入黑名單、禁止重新注冊等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