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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報實習記者 韓榮
“我們根據高新技術企業進入我市后的發展情況,設置了不同的獎勵額度,最高獎勵金額為100萬元。”9月20日,山西省太原市科技局發布《關于落實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入并發展獎勵政策的通知》,公布了“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入并發展”有關政策內容。
為落實《太原市創新提升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程行動方案》,根據《太原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山西省太原市大力支持和鼓勵各類型的高新技術企業進入本市發展,為太原高質量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此次可以申報的高新技術企業主體是指在山西省太原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等。對于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太原市設置了不同的獎勵額度,其中對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當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5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1000萬元以上(含)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同時,山西省太原市還積極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的“鏈主”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獎勵,每引進1家,給予5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