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紅十字會原副會長王海京攜兩份提案上會,分別是《關于關注少年兒童平安出行的提案》和《關于拓展中華骨髓庫應用領域的提案》。“兩份提案看似不相關,其實關注的是同一主題,即維護生命健康和安全。”王海京說。
王海京首先舉了一個令人心酸的例子來說明安全出行對少年兒童生命健康安全乃至其家庭的重要性。2018年10月3日,內蒙古呼和浩特賽罕區公路上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司機超速行駛撞傷等待在應急車道的13歲少年小宇澤等3人后沒有履行基本的救助義務,時隔4個多小時,受傷的小宇澤才被送到醫院,錯過了最佳救治期,最終失去了生命。之后,小宇澤捐獻了眼角膜,把光明和愛留給這個世界。
他同時引用了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項全國性調查數據,我國每年有超過1.8萬名14歲少年兒童因交通事故傷亡,給無數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創傷。“不斷健全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特別是修訂完善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的有關規定,對保障少年兒童平安出行至關重要。”他說。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搶救受傷人員是肇事者的法定義務,且是首要義務。“但在司法實踐中,有些肇事者雖沒有逃逸,但為了逃避對重傷者的巨額民事賠償等目的,不積極對被害者實施救助,放任被害者死亡結果的發生。”王海京強調:“是否從重處罰不應以目前法律規定的是否出現嚴重后果為標準,而應以是否撥打急救電話、實施現場急救等為重要標準。”
王海京建議,第一,適當增加危險駕駛罪的行為類型。目前,我國危險駕駛罪僅包括追逐競駛、醉駕、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時嚴重超載或超速、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四種行為類型。建議在合理設定毒駕、重度疲勞駕駛的認定標準的前提下,將這兩類行為類型作為危險駕駛罪的行為類型。
第二,將肇事者沒有逃逸但不履行救助義務作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從重處罰情節。為避免更多類似小宇澤的不幸情形發生,建議將肇事者沒有逃逸但不履行救助義務作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從重處罰情節,從法律上引導肇事司機積極采取救助措施,有效保護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關于第二個提案,王海京表示:“中華骨髓庫(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為挽救生命、守護健康、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截至目前,中華骨髓庫已存儲300余萬人份的人類白細胞抗原(Human Leucocyte Antigen,HLA)分型數據,是世界第四大骨髓庫,也是最大的華人骨髓庫;截至2021年底,已累計為100825位國(境)內外血液病患者提供HLA配型檢索服務,實現12582例造血干細胞捐獻,其中向國(境)外捐獻367例。
他進一步介紹,隨著基礎科學和醫療技術的發展,HLA分型數據除應用于臨床造血干細胞移植配型外,在免疫疾病診斷、藥物個性化選擇、細胞免疫治療、配型血小板輸注等領域也展現出廣闊的應用前景。此外,由于HLA數據具有群體遺傳多態性特點,亦可應用于人口遷徙、民族融合等群體遺傳學和人類學研究。
因此,對中華骨髓庫的未來發展前景,王海京提出了新的期望:“中華骨髓庫的整體規模、技術水平和應用領域仍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可為維護生命健康安全發揮更大作用。”他就此建議:
第一,國家有關部門從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保障全民健康和提升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的高度,重視和關注中華骨髓庫本及數據庫的標準化、規范化、規模化、智能化、集約化的建設與發展。
第二,由包括專業學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行業協會及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領域專家論證如何拓展中華骨髓庫數據和生物樣品的應用領域,使其健康發展并獲得最佳的社會與經濟效益。
第三,在專家論證基礎上,建議設立國家層面的中華骨髓庫專項基金與政策體系,以保障和促進這一領域研究、開發和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