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向“幫儂忙”反映,6年來住房貸款就忘還了這一次,銀行沒有電話、沒有短信,沒有任何逾期催款通知。過了一周想起后,他立即還款,但萬萬沒想到個人征信已有“不良記錄”。“非惡意逾期還款”該不該直接“拉黑”?銀行還款提醒服務該不該更加“到位”?帶著一連串的疑問,幫忙君展開調查。
六年來按時還款,一次逾期被拉黑
李先生告訴記者,2016年11月,他在銀行辦理了107萬元的住房貸款,各項審批完畢后,每月需還款7000多元。在還款日前的上個月29日,銀行都會例行發送一條短信提醒,提醒下個月3日按時還款,而李先生每次都會按期還款。
今年2月3日正值春節假期,李先生因在外地過節,忙于諸多瑣事,忘記了在當天還款。但之后,銀行一直沒有提醒他還款。“沒有短信、沒有電話,甚至連銀行的手機APP也沒有還款提醒。”
直到2月10日傍晚,李先生才突然想起自己沒有還住房貸款,于是立即向銀行的貸款賬號中轉賬7000多元,將當月貸款還清。可讓李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就是因為一周的逾期還款,征信部門告知他:個人征信受到影響,已有不良記錄。
李先生查詢發現,不良征信記錄會保留5年,影響個人幾乎所有的金融活動,包括申請信用卡、申請貸款、就業等,甚至是乘坐交通工具、購物消費和住宿等。
李先生頓時被驚出一身冷汗,他反復致電銀行,希望能修改不良記錄。但銀行稱,此事已無法挽回,之后將把客戶手機號碼錄入系統,如果再次發生用戶忘記還款的情況,會主動電話提醒。
確實非惡意逾期,銀行承認有問題
就因為一次一時的疏忽,就導致個人征信被“拉黑”,這讓李先生滿肚子委屈,“我在銀行賬戶里有數倍于應還貸款的存款,而我的還貸記錄一直良好,明顯不是‘惡意逾期’。為什么銀行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讓我的個人征信記錄掛上污點?”
李先生稱,在與銀行的溝通中,他多次質疑:銀行對“非惡意逾期”的客戶是否應該有必要的逾期還款提醒?
如果不是客戶自己主動發現,銀行要到何時才能提醒?如果因此產生更為嚴重的后果,諸如高額違約金等,又該怎么辦?
但對于這些困惑和擔憂,銀行一直沒有給予明確答復。為此,記者致電銀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回應,經過核實調查,李先生確實不是“惡意逾期”,后續會聯系客戶為其恢復受影響的征信記錄。該工作人員表示,李先生沒有收到還款提醒,的確反映出了銀行在服務客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他們將不斷探索拓展多渠道提醒方式,消除客戶的顧慮和由此造成的不必要麻煩。
同時,對方也給出提醒,客戶如擔心自己忘記還款,可通過手機銀行App提前設置10天、5天、3天、2天等預約還款提醒方式。 多次、長期逾期會對個人信用造成嚴重影響,應及時關注銀行發出的各類提示信息。
事前不能沒聲響,事后不該一刀切
記者在12345市民服務熱線了解到,有類似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數。
市民徐先生反映,自己的銀行信用卡還款日期正逢中秋假期,因沒有在意而忘記還款。待還款后,發現個人征信已受影響,而銀行從沒有發出過“逾期還款”提醒。
市民周先生也表示,他辦了一張信用卡用于還汽車貸款。今年3月,他被告知有過5次信用卡逾期還款記錄,已有不良征信記錄。可對此,周先生卻毫不知情,雖然每位辦卡人都會在銀行登記手機號碼,便于及時接收銀行信息,但他從沒有收到過任何“逾期還款”提醒。“6個月逾期5次,我都快莫名其妙被當成‘老賴’!”
對此,相關法律專家稱,從法律上講,借款人是獨立行使民事責任的自然人主體,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雙方簽訂了借貸合同,銀行按照合同的約定發放了貸款,根據借貸合同的規定借款人就具有了按約定還款的責任和義務。按時還款是借款人必須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如果沒有按時還款,無論是什么原因都必須承擔逾期還款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借貸人不能將自己自覺的還款行為,完全建立在銀行還款通知的基礎上。
但專家同時認為,從另一角度來看,個人被記錄“不良征信”的后果確實很嚴重,甚至給正常生活造成極大影響,絕不能事前“沒聲響”,事后“一刀切”。銀行確應該也有必要提升自己的“逾期還款”提醒服務,對于征信記錄一直良好的還款人建立數據庫,對于偶發的“非惡意逾期還款”行為給予應有的多渠道明確提醒,建立相應的“容時”還款機制。這樣做,或許才是當下精細化服務、人性化服務的應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