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殘疾證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額低保,每年約5000元左右。(地方不同略有浮動)
享受的補助:可以辦理免費公交乘車卡;可以享受子女中專上學補貼,每人每年約800元;可以享受大病醫(yī)療救助。
其他優(yōu)惠政策:
1.殘疾人家庭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專用線、水表、煤氣等,安裝單位憑其殘疾證件減免30%的初裝費、安裝費、煤氣管網建設集資費。
2.殘疾人個人從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營業(yè)稅;獨立從事生產、商業(yè)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0元以下的,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月銷售額達不到2000元的,憑殘疾證件和縣級以上殘聯(lián)證明,經國稅部門核準后,免征增值稅。
3.殘疾人憑殘疾證件就醫(yī),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免收掛號費。持縣級以上殘聯(lián)證明的貧困、特困殘疾人就醫(yī),縣級以上醫(yī)院減免10%的床位費、護理費和20%手術費,并實行掛號、交費、化驗、取藥四優(yōu)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