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駕駛商業險賠嗎
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商業車險不賠。
從各保險公司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條款中發現,“駕駛人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造成的損失,都屬于保險條款除外責任。
但交強險則規定,“駕駛人醉酒”情況下發生保險事故屬除外責任,但保險公司也要負責墊付和賠償。
對于商業車險來說,酒后駕駛出險保險公司都不予以賠付,但交強險則要區分酒后駕駛還是醉酒駕駛,按照規定,酒精含量達20毫克到80毫克之間將被認定為酒后駕駛,這種情況下出險,交強險照賠;但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則屬于醉酒,出險后如果受害者索賠,保險公司可賠償受害者,但事后可向車主索賠。
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處500元罰款,記6分,駕照暫扣1個月至3個月。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含以下的)處以8日至10日拘留,暫扣駕照5個月,并處1800元罰款。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處以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6個月,并處1800元罰款,記12分。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暫扣駕照3個月,并處500元罰款,記6分。
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12個月,并處2000元罰款,記6分。
一年內因醉酒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照。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