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理賠出院時應注意什么?
1、必須及時報案:
保險索賠時的第一個環節就是報案。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標的遭到損毀或發生保險事故時,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他們的委托代理人應當盡快通知保險公司,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擔。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后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但由于各個險種的理賠時效都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時報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失。
若投保人是用口頭通報的形式報案的,則事后須補填正式的出險通知單。報案時應詳細說明下列問題:報案人及被保險人的基本情況,保險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和結果等。
2、符合責任范圍:
報案后,保險公司或業務員會告知客戶發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客戶也可以通過閱讀保險條款、向保險索賠師或撥打保險索賠公司的熱線電話進行再確認。保險公司只對被保險人確實因責任范圍內的風險引起的損失進行賠償,對于保險條款中的除外責任,如自殺、犯罪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保險公司并不提供保障。
3、備齊所需單證:
保險公司為防止有人提出無根據的或夸大的索賠,一定會要求被保險人在指定時間內提供損失證據并說明詳細情節。不論是什么險種,受益人均需準備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士兵證均可)的原件及最近一次所繳保費的發票,若委托他人辦理索賠手續的還需填寫授權委托書。
4、準備醫療分割單:
如果被保險人有公費醫療,單位和社保已經給報銷了一部分,那么需事先向保險公司出示由單位開具的醫療費用分割單,并注明所花費的醫療費用總額和單位已支付的費用,連同原始單據的復印件一起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依據上述材料在醫療費用的剩余額度內進行理賠。
5、進行事故調查:
資料收齊后,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開始著手進行調查。保險公司也許要求客戶配合公司進行調研,并提供附加材料和證據。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時有隱瞞病史的帶病投保或被保險人沒有親筆簽名等情況,都會給索賠工作的順利進行帶來障礙。最后,保險公司將審核、計算、確定賠付金額,并通知客戶前往領取保險金。
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醫療保險金給付申請書,有被保險人填寫并簽名
2、保險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詳細診斷書(包括診斷全稱、簡單病史和治療過程)、住院費用結算明細表;住院費用原始收據(藥費原始收據應附處方)
3、入院門診、急診診斷書、出院小結
4、被保險身份證明
5、保險單原件
6、委托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