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丟失后,應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并辦理索賠手續。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步:報案
1、帶上您的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一張《出險通知書》、一式四份《權益轉讓書》和一張盜搶險索賠所需手續清單。《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寫好,待其他手續辦齊后一起交回保險公司;《權益轉讓書》簽字或蓋章后一份自己留下,一份交回保險公司,一份交給丟車地公安局,一份在辦丟失證明時交給公安局二處。
第二步:耐心等待三個月
在保險公司報完案,就回家耐心地等三個月吧。公安部門需要三個月后才能確認車已經丟失,才會給開《丟失證明》,有了《丟失證明》保險公司才能賠償,這是鐵打的規矩,誰也沒辦法改變。
第三步:開丟失明
從丟車日起滿三個月后,您就可以去辦《丟失證明》了。具體方法是:寫一份關于丟車情況的報告,并拿一份填好的權益轉讓書交給丟車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開一份丟車情況證明;然后,帶一份丟車情況報告、一份填好的權益轉讓書和分局開的丟車情況證明去市公安局二處十隊,由二處出具一份正式的丟失證明供保險索賠時使用。
第四步:開停駛證明
帶上市公安局二處出具的《丟失證明》到公路局開一份車輛停駛證明供保險索賠時使用。
第五步:遞交索賠單證
把下列手續辦齊后交給保險公司:
1、《出險通知書》
2、《保險單》
3、《行駛證》
4、《購車發票》
5、購置費繳費憑證和收據
6、《權益轉讓書》
7、《丟失證明》
8、汽車鑰匙
9、《停駛證明》
10、車主證件
11、養路費收據
12、《賠款結算單》
以上單證中,如果有隨車丟失的需要到原單位去補辦。《丟失證明》和《停駛證明》是必須的供的,否則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行駛證》、《購置費憑證》、《購車發票》車鑰匙每缺少一項保險公司可能會增加5%的免賠率。
第六步:領賠款
遞交完索賠單證后,大約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過10天)您會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屆時就可以帶上身份證明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回賠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