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失犯罪是否成立累犯
1、過失犯罪是不會成立累犯的,僅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可以構成累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二、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
1、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是持根本否定態度心理。
2、行為必須發生了危害結果,從刑法分則的規定看,這些結果一般都是較為嚴重的結果。刑法第330條和第332條除外(由于過失犯罪是結果犯,只有特定結果發生了,才成立犯罪)。
3、必須有處罰該類過失犯罪的分則性明確規定,主觀上存在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