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頭號正文

怎樣能存在證明勞務關系

2022-05-02 10:56:52

一、怎樣能證明存在勞務關系

勞務關系的認定情形:

一是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是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是考勤記錄;

五是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二、勞務關系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雇主對雇員的賠償責任作了明確規定,該解釋第11條規定: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可以得知,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務關系,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事實認定,而不是僅僅依據書面的《勞務協議》來認定。更重要的是勞務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對勞動者難以實施更多的勞動保障,所以小編還是建議各位讀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最佳選擇。

“如果發現本網站發布的資訊影響到您的版權,可以聯系本站!同時歡迎來本站投稿!

虛擬

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