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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實習生 張家菀
端午節臨近,6月1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報2023年粽子專項抽檢不合格情況:在全國隨機抽取粽子418批次,發現3批次樣品不合格,均為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通報顯示,3批次不合格粽子中,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易家生鮮購物中心銷售的一批次黑米粽、一批次江米粽,和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新城鎮張長華商店銷售的紅棗粽,均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糖精鈉(以糖精計)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粽子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本次在粽子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說明相關生產企業可能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通報稱,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山西、江西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已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產品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